热门资讯
  • 梅州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2022-11-22 19:48:02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其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分娩。按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200元标准支付。 (二)产前检查。参保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按205元的标准支付。 (三)终止妊娠。自然终止妊娠12周(含12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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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流程+报销材料

    2022-11-22 03:39:02

    梅州市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流程及材料如下:第一步:申请。参保人应向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供资料: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②经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出具病情摘要且签名、医务科加具意见并盖章的《梅州市基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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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2022-11-22 00:38:02

    (一)在2011年7月1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二)已按《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11〕43号)规定参保的城乡居民,按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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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汽车保险投保注意事项

    2022-11-21 17:42:01

    一、不要重复投保车主们在投保汽车保险的时候要避免重复投保,有的车主可能会认为自己在某一方面出险的几率比较大,就重复投保这个险种,认为这样就可以得到重复的赔款。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车主重复投保了一个险种,涉及到赔款问题也不会得到超额的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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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医疗保险科电话

    2022-11-20 23:24:02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医疗保险科电话:0753-2271133梅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梅州市仲元东路53号医疗保险科电话:0753-2196702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侧(地税局斜对面)医疗保险科电话:0753-3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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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理条例

    2022-11-20 12:13:01

    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病历工本费。2、会诊费、出诊费(含家庭病床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服务费用。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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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线上办理入口+办理指引

    梅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线上办理入口+办理指引

    2022-11-19 16:31:02

    梅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线上办理入口:点此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指引:操作流程:1、进入“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后,请先进行验证登陆,然后点击首页中的【社保】一项,点击后进入梅州社保服务大厅,下滑页面找到【个人参保缴费】栏目——选择【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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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如何暂停参保

    2022-11-19 12:30:02

    梅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停参保办理指引办理对象曾在其他地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现需要在梅州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需暂停其他地市的医保关系。办理流程(点击图片查看大图)(一)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在首页选择需要办理暂停参保业务的地市;选择人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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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2022-11-18 08:16:01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其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支付:(一)分娩。按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200元标准支付。(二)产前检查。参保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按205元的标准支付。(三)终止妊娠。自然终止妊娠12周(含12周)以上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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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关于生育保险能否转移和补办的常识问题

    2022-11-17 00:14:02

    1、生育保险可以转移吗?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同时不能转移的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但是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可以转划,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转移账户全部余额。2、生育保险可以补办吗?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职工确诊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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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内容须知

    2022-11-16 09:18:01

    社会医疗保险内容有哪些?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1、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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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2-11-16 08:45:02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办理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未参加社保登记;2、申请人为本地户籍人员。所需材料需提供的材料有: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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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关于生育保险应遵循的计划生育政策

    2022-11-16 05:54:02

    计划生育是指有计划的生育子女的措施,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此政策意义在于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兴旺、民族繁荣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实行计划生育有两方面的途径:一是未婚青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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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怎么交

    2022-11-16 04:16:01

    梅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如下:1、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陆“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助农取款服务移动终端设备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2、银行窗口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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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领取流程

    2022-11-14 05:04:02

    申领死亡待遇(一) 离退休人员死亡第一步:申报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单位或其法定继承人到所属社保局待遇核发部门申领死亡待遇受理时所需资料:①死亡待遇核定表一份;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③死者户籍注销证明;④申领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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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指南

    2022-11-14 00:01:01

    一、受理条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2、户口本三、线下办理流程:1.申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经办机构(或线上提交材料)办理,并填写登记表;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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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度梅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2-11-13 17:36:01

    2014年度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上限为13404元。温馨提示: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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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2022-11-13 15:04:02

    一、受理条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二、申请材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可点此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空表);有效身份证件。三、办理流程:1.申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经办机构窗口(或点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材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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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怎么开

    2022-11-13 01:54:02

    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保局开具。那么,梅州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怎么开呢?答: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程序:办理条件单位必须为所有用工按实际薪金申报缴纳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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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各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线下办理地点信息

    2022-11-13 01:42:02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管理科办理地点:梅州市新中路56号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1号窗口办公电话:0753-2181769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8:00位置指引:梅州市新中路56号(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梅州市其他各区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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