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1 07:20: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梅州物业费提取公积金,物业费提取公积金,梅州物业费公积金提取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缴存职工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办理材料1、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2、当年物业费发票3、申请人身份证4、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用于支付配偶物业费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若住房无变化再次提取的,提供当年
缴存职工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
1、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2、当年物业费发票
3、申请人身份证
4、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或用于支付配偶物业费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
若住房无变化再次提取的,提供当年物业费发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1、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前台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2、前台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开具支取凭证;
4、申请人凭提取申请表、支取凭证和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公积金办理网点》
办理时限: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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