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7 00:3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梅州职工本市工作调动公积金提取,梅州职工本市工作调动提取公积金,工作调动提取公积金,工作调动公积金,梅州工作调动公积金提取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职工本市工作调动的(转移)办理材料1、工作调动证明;2、身份证;3、新工作单位账户账号。注:提取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一份,除特别注明外。温馨提示: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手续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1、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
职工本市工作调动的(转移)
1、工作调动证明;
2、身份证;
3、新工作单位账户账号。
注:提取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一份,除特别注明外。
温馨提示: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手续而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1、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2、职工委托本单位代办的,提供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1.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窗口进行申请
2.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
3.受委托银行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公积金办理网点》
3个工作日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