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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公积金修缮房屋提取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09 15:0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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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提取额度在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申请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十元以上),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办理条件缴存职工在本省或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房的(

提取额度

在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申请人、配偶及购房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十元以上),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

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在本省或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房的(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办理材料

在本省范围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

1、规划许可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反映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费用的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有资质的预算部门出具的工程预算书、购买材料发票等);

4、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6、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注:

1、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能优先还贷提取,主贷人不可以销户提取;

2、职工身份证、银行卡(折)只需原件核对,无需复印件;

3、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配偶购房、建房、贷款、物业费、加装电梯费用等,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前台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2、前台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开具支取凭证;

4、申请人凭提取申请表、支取凭证和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

办理时间与地点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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