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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终止劳动合同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2-12-27 13:4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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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梅州市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类型,分别需要以下材料:(一)、单位破产、转制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或账户封存满一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1、政府批准单位撤销、转制文件,本人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

梅州市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类型,分别需要以下材料:

(一)、单位破产、转制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或账户封存满一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

1、政府批准单位撤销、转制文件,本人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失业证;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未婚证、离婚证)。

注:提取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一份,除特别注明外。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市级医院鉴定证书;

2、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合同;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

注:提取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一份,除特别注明外。

(三)、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职工户口证明、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书;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

注:提取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收复印件一份,除特别注明外。

您可以到以下网点办理: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公积金办理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