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7 18:10: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梅州公积金缴存,梅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公积金缴存指南,梅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内容简介
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时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发布。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原则上不得低于5%。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时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发布。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原则上不得低于5%。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的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原则上需同一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
1.单位确有经济困难的,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形成会议决议,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2.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材料。
⑴申请书;
⑵单位上年度和本年度财务报表;
⑶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通过的决议;
⑷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⑸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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