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3 17:59: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梅州支付房租提取,梅州公积金提取,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梅州支付房租公积金提取指南
内容简介
提取额度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缴存满3个月,每半年提取一次,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720元/月,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办理条件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办理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
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缴存满3个月,每半年提取一次,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720元/月,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本市无自有产权房,租房自住的
1、申请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2、房屋租赁合同
3、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4、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住房无变化再次提取的,提供
1、申请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2、申请人身份证
3、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1、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前台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2、前台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开具支取凭证;
4、申请人凭提取申请表、支取凭证和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梅江区资金中心
网点地址: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2196649
梅县区分理处
网点地址:梅县区大新城宪梓大道恒盛花园A1-A3栋14号
联系电话:2589840
兴宁分理处
网点地址:迎宾大道东人口监察大队侧
联系电话:3257698
五华分理处
网点地址:五华县水寨前进街57号财政局一楼
联系电话:4435626
丰顺分理处
网点地址:丰顺县行政中心大楼内
联系电话:6688533
大埔分理处
网点地址: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43号
联系电话:5533585
蕉岭分理处
网点地址:蕉城镇北街2号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7867363
平远分理处
网点地址:平远县平城中路6号财政局内
联系电话:883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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