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本省或户籍所在地直接向开发公司购买自住房的(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1、购房合同原件;
2、增值税普通发票(房价20%或以上);
3、购房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4、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二、在本省或户籍所在地购买二手房的或房产证做出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1、不动产权证书;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购房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提供户口簿);
4、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您可以到以下网点办理: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点地址:江南丽都西路22—1
联系电话:2285812
《公积金办理网点》
办理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