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后,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线下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向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
工作人员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
申请人梅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办事大厅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咨询电话:0753-2302965
【拓展信息】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目前,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全国统一入口已开通。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