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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发布时间:2022-10-30 15:2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梅州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要求,梅州居民养老保险受理条件,梅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内容简介

注:在户籍迁移前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按原参保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一、受理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

注:在户籍迁移前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按原参保地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一、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参保缴费凭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用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折);

4、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