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缴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缴费标准:
1、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2、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调整情况适时调整。
三、集体补助:
1、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缴费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集体补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2、各级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80元、240元、36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60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按上述标准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各级财政按1:1:1的比例分担。补贴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调整情况适时调整。
四、网上缴费
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首页中的“社保”这项服务进行线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