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梅州常住户口人员因入学,毕业分配迁往市外的;
2、 梅州常住户口人员因投靠、工作调动、招工、招干、退职、退休等需将户口迁往市外的;
3、 外地生源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要求迁回原籍的。
1、 因入学,毕业分配迁往市外的:
(1)《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2)身份证;
(3)入学通知书;
(4)录取通知书;
(5)毕业分配报到证。
2、因投靠、工作调动、招工、招干、退职、退休等需将户口迁往市外的:
(1)迁入地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簿》;
(3)身份证;
3、 外地生源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要求迁回原籍的:
原籍机关核发的《户口准迁证》
梅州市局户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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